玻璃阳光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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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玻璃阳光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能承受玻璃的重力荷载、风荷载、地震作用和温度作用。 2.连接件应进行承载力计算。受力的钟钉和螺栓,每处不得少于2个。 3.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强度应大于连接件本身承载力设计值。 4.与连接件直接相连的主体结构构件,其承载力应大于连接件承载力;与阳光房立柱相连的主体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C30。 5.连接件的焊缝、螺栓和局部挤压,应符合国家标准《钢结构设计规范》有关规定。 6.竖直玻璃阳光房的立柱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,并使立柱处于受拉工作。 7.玻璃阳光房的立柱宜直接连接在主体结构上。当立柱与主体结构间留有较大间距时,可在阳光房与主体结构之间设置过渡钢析架,钢析架与主体结构应可靠连接,阳光房与钢析架也应可靠连接。 铝合金立柱与钢析架连接,应计入温度变化时两者变形差异产生的影响。 8.玻璃阳光房构件与钢结构的连接,应按国家标准《钢结构设计规范》的规定进行设计。 9.玻璃阳光房立柱与混凝土结构宜通过预埋件连接,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时埋入。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时,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,并应通过试验决定其承载力。 |